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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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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1

(二)体育考试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总分40分。必考项目为:50米跑、1分钟跳绳、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分值为35分;选考项目为:篮球(往返上篮)、足球(绕杆射门)、排球(正面双手垫球),分值为5分。

2.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

2017年5月上旬进行。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统一格式的体育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将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及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3.成绩呈现形式

考生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呈现的形式对考生公布。等级划分遵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体育考试总分32—40分;良好等级,记为B,28—32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24—28分(不含);24分(不含)以下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

(三)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理科实验操作包括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共20分。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市技装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的实验操作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

考生成绩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学业水平以等级形式呈现,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理科实验操作总分16—20分;良好等级,记为B,总分14—16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总分12—14分(不含);总分12分(不含)以下的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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