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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宝鸡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qiyan

2016-07-26

宝鸡地区中考以及进入到了录取阶段,为了更好的做好招生工作,宝鸡教育网已经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宝鸡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具体详情见下文~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6]10)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落实招生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统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积极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确保高中阶段两类教育协调发展,职普招生比率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要分别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并切实做好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系统信息对接工作。

二、严格招生制度,规范招生秩序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网上公开录取和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的规定,严明招生纪律,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招生计划、违反规定跨区招生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初三复读班的规定。结合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对经省、市教育部门公示具备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对经省人社厅批准换发2016年《陕西省技工院校办学许可证》的市属技工学校统一纳入“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bjzsksxxw.com/)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三、实施教育扶贫,促进教育公平

各县(区)要协调扶贫开发部门,把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安排专项招生。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县镇普通高中的帮扶力度,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促进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四、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阳光招生

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要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招生专业等严格把关,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各县(区)要设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官网上公布。

五、建立有效机制,加大工作力度

各县(区)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统一部署,形成工作合力。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到11月10日。继续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县(区) 教育、人社部门要于7-11月的每月8日前分别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分别报告招生录取进展情况。

1.市教育局联系人: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孙朋

电  话:0917-2790280

邮  箱:bjsjyjzcjk@163.com

基础教育科  魏乐乐

电  话:0917-2790256

邮  箱:bjsjjk@126.com

2.市人社局联系人:郭洪波

电  话:0917-3901952

邮  箱:bjsjnb2015@163.com

3.宝鸡市高中阶段招生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监察室:0917-2790285

市人社局监察室:0917- 3262984

2016年宝鸡中考招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预祝所有宝鸡地区的考生都能顺利被理想的高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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