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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实施方案

编辑:sx_zhaosj

2014-01-21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选择合适自己的学校,精品学习网小编整理了2013年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同学们,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复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学校网址:/Tmp_updir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上海市市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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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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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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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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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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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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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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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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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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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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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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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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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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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年“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年“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月 8日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月10~16日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月17~25日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月26日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月12~14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学校网址:/Tmp_updir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上海市市东中学

2013年4月7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学校网址:/Tmp_updir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上海市市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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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基〔2013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参照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要求,有利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做好提前录取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市考试院中招办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提前录取推荐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辉

 

组员:赵亦兰、李黎、徐隽、李群、殷莹、张哲峰、周琦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中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籍在读的7%”的规定,2013年我校推荐生名额数为5名。

 

四、基本条件

 

1、推荐(自荐)生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我校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

 

2、推荐(自荐)生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推荐(自荐)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政治、体育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推荐生的产生,根据《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推荐初中毕业生评价量表》各项目总计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依次推荐。

 

自荐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上报。

 

五、工作程序

 

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成立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海市市东中学2013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张榜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公示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凡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凡选择学校推荐者,学生提供《评价量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排定顺序,拟定初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

 

凡参加自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七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实行自荐。

 

4、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填写《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和《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日程安排

 

4 8 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0~16 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推荐生名额数

 

417~25 公示推荐生、自荐生名单

 

426 上报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和推荐表及自荐表

 

512~1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推荐生工作监督电话:65419738*3403

 

学校网址:/Tmp_updir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市东中学提前录取领导小组。

 

 

 

 

上海市市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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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就是精品学习网给您带来的2013年上海市市东中学提前录取实施方案,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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