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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潍坊中考招生政策改革抢先看

编辑:sx_chenjp

2016-06-01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潍坊中考招生政策改革供大家参考!

(一)“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完成时间为7月上旬。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市区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由县市教育局负责,录取结果于7月20日前导入全市中考信息平台。

坚持高中学校自主录取、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指导监督的录取机制。由高中学校根据市、县高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录取时,由高中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确定录取标准,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教育主管部门主要在招生录取方案及各类录取标准审查、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和推荐生测试等方面发挥指导、监督作用,不能代替高中学校录取。

1.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分配办法与去年相同。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具体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设置,市区统一设置。凡因达不到录取标准下限导致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普通生计划指标。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要组织初中学校对2016年毕业学生逐一确认是否享受指标生政策,并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经家委会代表、校长、分管局长签字,在班内、校内及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依据。

2.录取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录取的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4.录取方式。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录取时,要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计划。

完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继续设置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底线,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底线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艺体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从2019年高中招生起,凡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A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继续允许五星级普通高中招收部分特色项目特长生,招生范围不变。录取及培养方案须提前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特色项目特长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经批准面向县外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根据学生初中学籍来源,市内、市外学生分别考试、录取。潍坊市内学生参加全市统一报名、考试、录取。市外学生报名、考试、录取,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市外学生招生方案及报名情况须逐级报县、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公布、录取须使用等级,不得公布原始分数;严禁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录取潍坊市内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注册学籍。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信息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信息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实行注册入学,根据考生志愿向相关学校投档,考生也可直接到相关学校报名,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录取。普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前。

(五)特殊考生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有关特殊考生实行照顾录取政策,具体办法按《关于2015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教字〔2015〕3号)附件4执行。

2016年潍坊中考招生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和家长不妨来了解一下具体详情吧~

相关链接:

潍坊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潍坊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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