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青岛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qiyan

2017-04-25

据青岛市招生办公室获悉,关于做好2017年青岛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有意报考中职院校的考生可参照下文了解具体招生事项安排,希望能帮到大家。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青岛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和我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8万人,共计划招收本地中职学生3.6万人,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各区市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要按照服务产业升级需求、专业错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防止专业过度重复设置。2017年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名单已经通过青教通字[2017]13号文件公布。

四、招生政策

(一)“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 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区(市)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二)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扩大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将合作的专业点由原来的24个扩大到37个(新增试点专业见附件2),招生计划由2016年的1100人增加到2000人左右,试点高职院校由原来的1所增加到4所(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三)普职融通实验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共有6所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和4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试点(见附件3)。实验班学生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高学校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500分。实验班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春季或夏季高考的方式,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实验班的录取与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同批次。

(四)自主招生。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试点学校的方案另行公布。参加自主招生并获得录取资格的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但不能再被其他职业类、师范类学校录取。通过扩大自主招生范围,选拔更多职业发展趋向明确、具有实践能力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培养有专业潜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在崂山区、城阳区职业学校招生纳入市统一招生平台的基础上,将黄岛区、即墨市和平度市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实行统一招生录取。二是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校招生纳入市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三是“3+4”本科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五是开展统筹招生的区市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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