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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编辑:

2017-10-20

(四)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报考

1.已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已被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1)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和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依据,考生不得再兼报任何职业学校。

(2)被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四区考生,如不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应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普通高中批次填报“只参加毕业考试”选项,不需要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3)被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四区考生,如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网上填报志愿期间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的第一志愿普通高中确认报考信息。

(4)被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其它区市考生应按本区市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五)八年级(含莱西市七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考

八年级的地理(莱西为七年级)、生物科目及莱西市八年级的历史科目考试报名数据由学籍库直接生成,不需要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现场信息确认。

5月16日至17日,各初中学校登录信息技术考试网络版考务系统(网址另行通知),提报参加本次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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