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山东中考 > 聊城中考 > 聊城中考资讯

2013年山东聊城中考录取政策

编辑:sx_zhangh

2014-01-06

对于初中生来说中考就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2013年山东聊城中考录取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3年山东聊城中考录取政策

坚持根据志愿意向、是否同意交费、择优录取的原则。如果考生不同意交费录取,则只能参与计划内录取。

为了充分体现录取的公平性,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计划内部分按成绩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计划外部分录取,按志愿意向是否同意交费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一次录取满额。被录取的考生名单由学校张榜公布(市教育局同时在教育网站发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市教育局即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名额,由学校在报考本校的考生中递补。被递补的学生信息,学校要及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备案。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私下录取,否则将取消其高一新生的建档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从其他学校的落榜生中录取。录取落榜生的时间要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且不得再组织考试,不得再向学生收取报名费。

享受特长加分的考生,只能参与学校特长生计划的录取。

聊城水城中学、聊城外国语学校面向东昌府区考生招收第二志愿的学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学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可在提高3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

通过阅读“2013年山东聊城中考录取政策”这篇文章,小编相信大家对聊城中考资讯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大家考出好的成绩!

相关推荐:

2012年山东聊城市中考成绩出炉

2012年山东聊城市级规范化学校名单公示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