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山东中考 > 莱芜中考 > 莱芜中考招生

山东2013年莱芜中考招生加分政策

编辑:sx_zhangby

2014-02-25

2013年莱芜中考招生加分政策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1)2013年莱芜中考招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2)烈士子女、军人子女考生,参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选其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3)获得发明专利的考生,仅取一项授权专利(凭专利证书和学校证明)按10分计入总分,其中,独立完成的加10分,两人合作的分别加6分、4分,三人以上只给前三名加分,分别加5分、3分、2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按照《莱芜市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中所确定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评价等级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维度成绩为D(不合格)的;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成绩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科目成绩为D(不合格)的。

相关推荐

2013年莱芜中考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山东莱芜2013年中考择校生招生计划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