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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2012年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编辑:sx_hez

2014-06-05

精品学习网为考生整理了“莱芜市2012年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文,希望考生认真阅读,仔细填写,慎重考虑,以免耽误了自己!

莱芜市2012年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高中新生,有利于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生计划

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9588人(见附件1),其中择校生1827人。

二、基本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在继续实行划片与统招相结合政策的基础上,实行片内指标生办法。

(一)划片范围

各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与2011年相同(见附件1)。鲁矿中学高中招生继续按原有办法执行。

(二)计划分配比例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综合高中)片外统招生所占比例为其招生计划(含艺体类)的13%;片内指标生比例为其普通类招生计划的60%(艺体类招生不实行指标生办法);片内统招生比例为其普通类招生计划的7%(艺体类为67%);择校生比例为其招生计划的20%。

(三)指标生分配办法

各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1年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4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2年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一中、十七中共同片初中学校生源,按一中占2/3、十七中占1/3的比例进行分配),10%根据片内初中学校规范化创建水平进行分配(省级规范化学校与市级规范化学校指标生分配比例为3:1)。(指标生分配计划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按《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4〕12号)执行。市外投资者子女高中入学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思想品德评定合格。

四、报名办法

全市统一组织报名。由市、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集中组织报名工作。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负责审查所辖考生资格,各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组织所辖各初中学校按照规定日期到统一报名地点报名(见附件3)。考生按普通类、艺体类分类报考,不得兼报。考生报考艺体类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体专业测试,并取得市教育局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书。凡未取得市教育局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按艺体类报考。凡按艺体类报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升入普通高中后一律在艺体类班级就读,不得转入普通班。

艺体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别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各专业所有合格考生的前13%可选择报考片外高中或片内高中,其余合格考生只能报考片内高中。专业合格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

五、考试考查

(一)组织考试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8〕91号)文件精神,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初二第二学期组织地理学科学业考试,在初三第二学期组织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四第二学期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学科学业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体育与健康学年评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毕业评定在毕业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初中学业考试,全市统一编排考场,统一组织考试,市教育局向各考点派遣监考员、检查员和考务人员。初四各学科和初三信息技术在各高中招生学校分别设立考点,考生到片内指定高中参加考试(其中一中、十七中共招片内市实验学校、实验中学、汶水学校考生在十七中考试,共招片内其他学校考生在一中考试)。初三历史、生物和初二地理学科在各镇中心中学及部分市(区)直初中学校设立考点,考生到指定初中学校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均为12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均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均按考试分数50%的分值计入总分;物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按考试分数70%的分值计入总分;信息技术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按考试分数20%的分值计入总分;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学年评定成绩和毕业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按50%的分值计入总分。合计总分为750分。

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考试时间、内容及办法按《莱芜市2012-2013年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实施意见》(莱教基字〔2012〕11号)执行,其它考试科目命题原则、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以《莱芜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各学科说明》(莱教研室〔2012〕2号)为依据。

(三)考试时间

1、初四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语文

8:00-10:00 思想品德

10:30-12:00 英语

15:00-17:00

6月12日 数学

8:00-10:00 化学

10:30-12:00 物理

15:00-16:30

(16:30-17:00

考生填报志愿)

2、初二、初三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 上 午

6月14日 历史 8:30-10:00 生物 10:30-12:00

6月15日 地理 8:30-10:00

3、初三信息技术考试时间

初三信息技术考试于2012年6月15-17日进行。考生按照《莱芜市初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准考证》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到片内指定高中参加考试。

(四)考查科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由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分别组织,市直初中学校实验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5月31日前完成。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六、填报志愿

统一填报志愿。志愿卡由市教育局提供,2008级考生在本人参加学业考试的考场领取并填写,填报时间为6月12日下午物理学科考试结束并收齐试卷后的半个小时内(16:30-17:00)。考生要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号、座号、报考志愿学校名称及代码,志愿卡须由考生根据个人志愿独立填写,并经本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

(一)普通类志愿

考生可填报四个志愿。

第一志愿:考生可以从片外普通高中学校中自主选择一处作为第一志愿,限报一个。考生也可以放弃第一志愿,直接填报第二志愿。

第二志愿:必须报考片内指定高中学校。考生未按要求填报的,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确认该考生已报片内高中学校。

第三志愿:可填报综合高中。

第四志愿:需选择填报一个职业院校。该志愿将作为职业院校录取的依据。

(二)艺体类志愿

1、取得片外高中报考资格的艺体类考生可以从片外普通高中学校中自主选择一处作为第一志愿,限报一个,考生也可以放弃第一志愿,直接填报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必须填报片内指定高中学校,第三、四志愿的填报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2、只取得片内高中报考资格的艺体类考生,不得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只能填报片内指定高中学校,第三、四志愿的填报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七、阅卷录取

全市统一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全市统一录取。依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体类考生分专业录取),由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会同各高中学校集中进行,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片外统招生录取。录取报考第一志愿中的上线考生(含艺体类),其录取线不得低于各学校第三批录取线。各高中学校第一批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第三批录取计划。

第二批:指标生录取。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计划,录取第二志愿中的指标生。设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第三批录取计划。

第三批:片内统招生录取。各高中分别划定片内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第二志愿中的片内统招生(含艺体类)。

凡报考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含艺体类),回原片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综合高中普通班从其他高中第三批录取线下考生中按第三志愿择优录取。

第四批:择校生录取,实行学生自主填报志愿、全市统一录取的办法。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前三批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择校志愿,按照学生志愿、择校生录取条件和各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择校生录取不受划片范围限制,凡已被各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除外)前三批录取的考生,均不得以择校生名义填报其他学校志愿。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1)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2)烈士子女、军人子女考生,参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选其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3)获得发明专利的考生,仅取一项授权专利(凭专利证书和学校证明)按10分计入总分,其中,独立完成的加10分,两人合作的分别加6分、4分,三人以上只给前三名加分,分别加5分、3分、2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按照《莱芜市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中所确定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评价等级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维度成绩为D(不合格)的;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成绩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科目成绩为D(不合格)的。

八、考试经费

初中学业考试经费全部由市财政列支,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九、“三限”政策

为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各高中学校录取择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办发〔2001〕23号文件规定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2012年各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按照莱价字〔2007〕48号文件执行。

十、政策宣传

为了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考生及家长明白招生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分数、录取结果公开。市、区教育局将选派人员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讲(宣讲安排见附件4)。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日程安排,提前通知全体初四考生及其家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考生和家长可登陆“莱芜教育信息网”查询有关政策,网址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电话号码为6213432。

十一、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教育质量、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莱教发〔2004〕18号),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有关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学生选择志愿;要严格审查学籍,不得伪造考生档案;不得将毕业生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和班级考试名次等信息提供给高中招生学校;不得以推荐高质量生源为借口向高中学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高中学校的宴请和钱物等;不得挖取外校毕业生到本校报考。

各高中招生学校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实验班等为名到各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得擅自发布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不得到初中毕业生家中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随意承诺等,干扰学生报考志愿;不得在社会上进行贬低其他学校的宣传活动;不得采用给初中学校有关人员发奖金及许诺给学生发奖金等商业手段,招揽生源或诱导初中学校教师干涉学生选择志愿;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等不正当手段拉学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违反“三限”政策,擅自突破本校择校生招生计划;不得将未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学生作为择校生录取;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免。

各级各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严格考务管理,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强化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质量;要切实加强试题试卷的管理,在命题、制卷、试卷分发、保管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实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造成试题试卷泄密以及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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