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照顾政策

编辑:sx_zhangby

2014-01-16

【摘要】距离2014年中考的时间越来越近,现在正是中考备战的关键时期。为了让大家更高效的复习,精品学习网中考频道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照顾政策,希望能够更好的帮助大家!

一、呼市地区中考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仍未办理本人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要在3月1日前办理完毕。

二、考生及家长在进行中考网上报名操作前,一定要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及本《考生手册》,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三、考生应提前将本人户口所在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就读简历等准确信息予以确定,以便顺利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四、符合加授蒙语文(乙类)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在学校老师的统一指导下,正确完成网报过程中相关栏目的选择和操作。

市区加授蒙语文(乙类)民族学校为:呼市土校、赛罕区民族中学。

五、高中录取照顾条件:

1、少数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3、边防军人子女;

4、残疾军人子女;

5、现役军人子女;

6、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7、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8、在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

9、工龄十年以上的环卫一线工人子女;

符合上述降分录取照顾条件(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应提前准备有关证明、证件及复印件,通过就读学校(社会零散考生由各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地点)统一交市招考中心汇总,由市招考中心监察科审核、备案。

六、非在校就读(社会零散)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有效)。

七、符合政策规定、享受免交中考考务费的考生应完成以下程序:

1、低保家庭子女: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家庭《低保证》、低保存折等必需材料到“呼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开具专用证明,此证明由考生就读学校统一交呼市招考中心监察科审核。

呼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地址:县府街(原儿童福利院3楼)

呼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电话:4610987

2、烈士子女:考生应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烈士证》等材料一并由就读学校交市呼市招考中心监察科审核。

3、孤残学生:分别由考生所在学校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随本人《居民身份证》一并由就读学校交呼市招考中心监察科审核。

如何实现中考目标,就在于此时的全力以赴。希望我们提供的201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照顾政策,能全力助大家中考拿到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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