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原则

编辑:sx_songj

2014-01-16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内蒙古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原则,以便大家更好的查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也希望大家在初三期间好好复习,为中考做准备。

招生工作原则、录取体制

五年制高职(3+2)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推进“阳光招生”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对投档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已投档的考生,是否被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确定,并负责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招生计划等情况。

【总结】2013年内蒙古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原则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大家好好复习,备战中考。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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