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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考招生:2012年营口中考招生办法

编辑:sx_zhangh

2014-02-25

营口中考招生:2012年营口中考招生办法

2012年营口中考市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一、2012年营口中考招生办法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市区内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260人。

1、营口市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市一高中”)计划招生840人。其中统招公费生700人(全优保送生30人、择优生100人、分配名额到校生504人、体育特长生13人、艺术特长生13人、在其它市(县)、区招生40人)、择校生140人(含体育特长生3人,艺术特长生3人)。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跨市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1〕176号)文件精神要求,2012年营口市高级中学计划招收沈阳经济区其它城市学生50 人。

2、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计划招生360人。在市两区内招生300人,在其它市(县)、区招生60人,全部为统招公费生。

3、市二高中计划招生480人。其中统招公费生400人(含2个“惠民班”,计100人,免收学杂费,单独编班,体育特长生12人、艺术特长生8人),择校生80人。

4、市三高中计划招生500人。其中统招公费生420人(含2个“惠民班”,计100人,免收学杂费,单独编班),择校生80人。

5、市朝鲜族高中计划招生80人。其中统招公费生70人,择校生10人。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按照《营口市2012年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附件五)执行。

二、2012年营口中考招生办法报名录取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凡理化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听力加试均达到及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合格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实行志愿兼报的办法,由学校按指定时间统一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报考中师、普通中专的社会考生到市招考办报名。

2、普通高中填报考生志愿办法

普通高中考生志愿共分五个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按照省教育厅意见,沈阳经济区10所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列为提前批次,本着自主选择、自愿报名的原则,为考生提供2个考生志愿选择。

第一批次:市一高中统招公费生,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统招公费生,市二、三高中惠民班学生,考生志愿可兼报。

第二批次:市二高中统招公费生。

第三批次:市三高中统招公费生。

第四批次:市一、二、三高中择校生,考生志愿可兼报。

外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和外来投资企业员工子女与市内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要求,允许具有本省户籍的民办学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与市内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中等职业学校填报考生志愿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三类:普通中专(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中师类,职业中专(高中)类和技工学校类。

(二)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首先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按各批次、各类计划划定分数线录取,然后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招生录取。

1、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录取顺序为:

提前录取批次:根据考生报考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普通高中的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名额分配计划择优录取。

第一批次: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市一高中统招公费生,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统招公费生,市二、三高“惠民班”学生。

市一高中统招公费生录取:首先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100名择优生。然后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考生所在学校分配的名额录取504名分配名额到校生。

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统招公费生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

市二、三高中“惠民班”学生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保底线为市一高中统招公费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如果考生同时填报市一高中统招公费生和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统招公费生志愿,录取时将设置10分的志愿级差,即:将未录取的后一志愿考生分数减掉10分后,与前一志愿考生分数排列,按由高到低次序录取。

第二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市二高中统招公费生。

第三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市三高中统招公费生。

第四批次:录取市一、二、三高中择校生。

第一步: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市一高中择校生。

第二步: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市二高中择校生。

第三步: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市三高中择校生。

全优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单独录取。市朝鲜族高级中学单独录取。

各普通高中在接到录取名单5日内,可根据被录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和成绩进行录取资格认定。对于综合素质评价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已录取学生实行退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教通发〔2006〕 13号)执行。被录取考生的报到时间为:自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开始,7日内结束。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报考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中师、普通中专的考生由省、市招考办组织录取,报考职业中专(高中)的考生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组织录取,报考技工学校的考生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录取。

三、收费办法

(一)普通高中收费办法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择校生有关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按照《营口市2012年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中收费标准执行。

四、市一高中统招公费生名额分配办法

市一高中分配名额到校生按如下权重一次性分配到市直各初中学校:70%根据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核定人数占全市初中毕业生核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20%根据初中三年巩固率(实际参加中考人数占初中毕业生核定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10%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目标管理考核成绩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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