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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山中考招生政策变化(2013年)

编辑:sx_xiexh

2014-02-25

吉林白山中考招生政策变化(2013年)

一、现役军人子女报考重点(含省首批重点、重点、重点系列),降低20分录取;照顾后仍不能进入录取线的择校生收费减半。

二、户籍在白山地区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人民警察的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警子女报考重点高级中学的降低10分录取:烈士子女及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包括一、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国优、部优民警,部、省、市级劳模,一、二等功)的民警子女;在享受上述加分待遇后仍不能进入录取线的自费生收费减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警子女报考重点高级中学的降低5分录取:一是获得三次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民警子女;二是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因公致残)民警的子女。以上所称三等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不含集体功和集体荣誉称号。)三是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0%,比去年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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