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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编辑:

2017-03-21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2.考查科目

地理与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计入中考总分,由各设区市自定。

3.体育考试

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16号)文件执行。

4.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或磁带。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5.考试组织

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三)阅卷

阅卷工作分设区市组织实施。师范定向类考生由设区市中招办统一组织阅卷、统分、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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