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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2018年中考录取照顾政策公布!你符合吗?

编辑:sx_shangjianm

2018-04-08

根据《[九中招委字〔2018〕1号]九江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了解到,九江2018年中考录取照顾政策已经公布!详细安排请参考下文:

九江2018年中考录取照顾政策公布!你符合吗?

(1)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2)实施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时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加10分。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外来九江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九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统一由当地中招办进行审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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