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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省九江中考招生政策热点问答

编辑:sx_bilj

2014-02-24

一年一度的中考和录取工作,都是广大考生、家长十分关注的问题,根据省市中招委相关中招政策精神,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就大家共同关心的2012年江西省九江中考招生政策热点问答回答如下。

一、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属性、特征是什么?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下同)是由省教育厅、省中

招委统一管理,设区市和县(市、区)中招委组织实施的全省范围内一次最大规模的基础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它既是初中毕业考试,又是初中升学考试。中考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对初中教学也有一定的导向功能。

中考的主要特征有:

考生人数多,规模大;中考后,按考生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考改实验区依据考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等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到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高职、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技工学校。

二、中考报名及填报志愿有哪些规定?

为了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全省今年实行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全市各中学初中毕业生4月10日至4月16日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在报名时可先填写基本信息和报考类别(1.高中类,2.高、中职类)和高职、职业高中、中专志愿。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志愿在6月20日至21日考生及家长根据估分情况在网上慎重填报。重点高中三栏志愿必须填满,且不能重复,否则引起志愿撞车未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自负。

三、中考优惠加分的项目及分值有哪些规定?

根据规定,有六种情况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0分; 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10分;4.烈士子女加20分;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特等、一等革命军人子女加12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5.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6.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不能累计加分。初中阶段学生参加的各项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获奖只作为一种荣誉,不再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四、什么是均衡招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和《2011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精神,根据《2011年九江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实施意见》(市中招委字【201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2011年我市部分省级重点高中在其统招计划中划出4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

1、201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主要是指哪些学校?

经市中招委研究决定,2011年我市普通高中实行均衡招生的中学主要是指全市省级重点中学(市直均衡招生学校为市一、二、三中)。

2、哪些初中学校可以享受均衡招生指标?

按照赣教考字【2011】6号和市中招委字【2011】2号文件精神,享受均衡招生指标的学校应包括各市、县(区)所属的且有2011年中考考生的公办和私立学校。

3、均衡招生学校主要招什么样层次的学生?

均衡招生学校按照市中招委字【2011】2号文件精神,按市中招办核定下发的均衡招生计划,针对自己辖区初中学校当年中考成绩在本校统招线下和在市中招办统一划定的均衡招生最低控制线上这一层次的本地在籍直升生(本校正式学籍,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正常转学、休学的学生)。

五、什么是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招生?其“三限”政策是指什么?

今年将继续实行择校生的招生。普通高中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学籍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

“三限”政策是指“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限人数”是指高中招收择校生学校,其择校生总数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30%。

“限分数”是指以设区市、县(市、区)为单位确定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重点中学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当地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一般高中择校生录取线依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划定。

“限钱数”是指按省、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

规定,按不同的类别规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

六、初中升高中是如何录取的?

(一)填报志愿

所有初中毕业生凭户口、学籍报名,填写好报考志愿,志愿分为:    1、高中类(含重点高中、一般高中)

2、高、中职类(含职业高中、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考试分数公布后,将根据各高中类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分数确定考生的录取。

(二)录取方式

1、按中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学业考试水平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录取(庐山局、庐山区、德安县、星子县、彭泽县、湖口县、共青城)。

3、按普通高中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低于均衡最低录取控制线)。

七、小学毕业生如何升入初中就读?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

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由计算机划定学区安排入学。

具体录取程序是:

当年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在6月底前向当地中招办报名、报名时学生要提供小学阶段学籍档案、居住地户口、住房证明等相关证件。市中招办依据当年小学升初中生源分布实际情况和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班数,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划定各招生学校应招收的学区范围,确定每位小学毕业生录取学校,并在8月25日左右将录取通知书发送到学生手中。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初中教育资源尚不均衡,形成部分学校生源爆满,部分学校生源不足,为了确保学生能就近入学,市中招办将重点清理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空挂户口”,认真核查户口与实际住址证明材料,对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原则上将按其实际居住地安排相应的学校就读。

愿意到私立学校初中就读的学生,经家长签字同意,可优先录入

私立学校就读。

八、义务教育阶段的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哪些规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九府厅发(2004)50号文件规定:进城务工

就业农民工子女是指户籍不在九江市区、县城或户籍虽在九江市区、县区属农村农业户口的,随同进城务工就业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城区(含县城)合法居住,应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为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只要能提供如下证明,其子女入学由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1、农村户籍。

2、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暂住证。

3、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基本情况信息。

4、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本人经商的工商执照,纳税凭证等。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资格分别由市、县、区招生部门统一审定,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学(九江市区农民工子女小学入学由浔阳区、开发区文教局统一安排;初中阶段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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