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江西中考 > 吉安中考 > 吉安中考招生

2016年吉安中考招生工作补充规定

编辑:

2018-01-26

(三)阅卷

全市实行中考网上阅卷,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成立评卷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下设评卷组、监察组、保卫组和后勤组等职能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管理评卷工作,确保网上阅卷工作顺利实施。

市中招办负责中考成绩分县(市、区)、分校打印发给各县(市、区),同时开通考生成绩网上查询。分数公布后,各相关学校要及时将考试分数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张榜公布,不得按分数排队。考生对分数有疑问可在7月5日前向县(市、区)中招办申请查分,但不查卷,7月8日前公布查分结果。

(四)优惠政策

1.按《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优惠项目执行。

2.军人子女参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和吉安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吉府办抄字〔2005〕138号)规定执行。

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扶贫的要求,已录入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报考“三定向”(含师范、农业、水利),可加20分参与“三定向”录取。

4.考生能享受多项优惠时,只能执行其中最高的一项。凡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经中招办盖章认可存档),查验后,填写“优惠考生花名册”,由县(市、区)中招办加盖公章于5月底前上报市中招办备案。凡出具证明的单位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享受优惠的考生要在学校公布栏内和教育网上公示一周。

(五)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总体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县(市、区)要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招生规模,控制成班额(其规模与班额均严格执行省有关文件规定),同时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市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不低于3:7,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不得突破生源总数的70%。市属吉安一中和白鹭洲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2.为优化高中阶段职普比例结构,全市确定一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市直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确定。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县(市、区)确定后于7月15日前报市招委确定并统一对外公布。

3.跨省、市借考考生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录取,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之前,提供由借考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以及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证明内容包括:借考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分和总分,借考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由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根据两地考试科目和分数进行成绩折合。录取本市普通高中学校,不仅折合分要上该校的录取分数线,而且原始分要上借考地的同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4.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市省级重点高中均衡生比例为70%,各地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均衡招生(由于市直高中已面向吉州、青原两区均衡招生,两区的省级重点高中是否再进行均衡招生,由两区自定)。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原则上录取本地初级中学(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志愿和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是否设定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自定。

5.为了稳妥推动课改后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办法的改革,全市今年仍将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录取省级重点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以上(含B等级),录取省重点建设高中和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必须达C等级以上(含C等级)。各县(市、区)于5月底前将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录入中考数据库报市中招办。

6. 报考师范“三定向”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的考生在“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凡签订了“三定向”协议书的考生,若放弃,不予录取到省级重点高中学校。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