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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17年中考招生政策

编辑:sx_gongy

2017-10-19

下面为大家分享镇江2017年中考招生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籍管理

各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录后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民办高中可与公办高中一样通过生源地中考招收录取学生,也可以在中考之后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并履行录取手续。

保障制度

1.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热点高中分配指标及享受优录政策的学生名单(含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简章、招生办法及预录取名单等均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毕业学校提前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制度。考试、招生工作必须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考试和招生中有关问题的投诉。

3.问责制度。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绩。对在宣传、考试、招生、录取等环节中,违规组织考生报名、跨辖市(区)招生和其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违规学校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奖或申请行政确认,并撤销已有荣誉称号或行政确认;同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各辖市及丹徒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面向本区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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