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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编辑:sx_chenjp

2016-06-01

对于中考你是有一些期待呢还是恐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南通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已经发布,南通的考生可根据下文了解具体招生事项安排,希望能帮到大家~

照顾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等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一)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三)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五)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六)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1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3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报当地招生部门验审后,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七、收费政策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扶贫助学力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费,按省、市规定的减免政策执行。

南通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在此也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相关链接:

南通教育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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