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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7-03-09

(四)专业加试

考生要报考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及对英语能力有要求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国际课程班,必须参加专业加试。

招生学校要求专业加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专业加试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需专业加试的学校、项目以及加试成绩在录取中的作用由市招生办公布。具体加试内容由招生学校公布。

(五)网上评卷

中考结束后,市招生办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全市中考文化科目的网上评卷。市、区教研室负责选聘合格的评卷教师。

二、招生工作

(一)招生范围

1.为便于表述招生范围,原市区包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原浦口区、化工园区统称原市区,全市包括原市区和其他区。

2.普通高中按规定范围招生,其他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适当增加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积极稳妥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①原市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原市区招生,其中南京外国语学校(部分计划)、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十三中学、第二十九中学等7所普通高中统招生也面向全市招生。

②其他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本区招生,其中江浦高级中学、第十四中学、江宁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统招生也面向原市区招生。

③招收指标生和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范围招生。

④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面向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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