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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gongy

2017-10-19

还在关注株洲地区招生安排的考生注意了,株洲教育网2017年中考招生实施方案,大家可参照下文了解具体的招生事项安排及时间详情,预祝大家都能被自己理想的高中录取。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 年)》、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湖南省深化考试招 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规范招生秩 序,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株洲2017年中考招生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普职协调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领导 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 燕 副组长:毛大训、李建国、吴春雪、徐晓芳、唐海国、夏立 威,各县(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基教科、体卫艺科、发建科、督导室、民办科、监 察科负责人,各县(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设立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招办),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基教副局长兼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和 主导招生管理工作;副主任由基教科长兼任,负责普通高中招生 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立高中阶段招生秩序和招生纪律监察组,由市教育局纪检 部门专职负责,对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和各学校执行政策情况进 行监督和执纪问责。 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领导本县(市)高中招生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科: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 生政策,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市招生与考试工作,规范招生行为 和维护招生秩序,具体组织实施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体卫艺科:负责各高中学校特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 计划、录取过程与结果的审查,并监督学校艺体特长测试工作。

3.发建科:审定各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

4.督导室:落实督学责任区管理制度,规范、督查各责任区 及学校招生办学管理行为。

5.民办科:考核与督促民办学校落实市教育局招生管理要求, 监督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查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 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审查后由县(市)教育局基教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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