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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岳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sx_xiexh

2014-02-26

2013年湖南岳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招生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我局按照《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岳市教发〔2013〕16号)要求,结合市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华

副 组 长:李晓雄

成 员:曹金钟 魏国根 胡亚君 许英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设基教科,曹金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政策、计划、范围,录取条件、办法、结果向社会公开。

2、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根据成绩填报志愿选择学校,学校根据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学生。

3、招收择校生(原指自费生,下同)“三限”的原则。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区(市直、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教育局“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原则下面向全市范围招生。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含市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四、招生程序

1、招生宣传。招生宣传由市教育局归口管理。统一印制招生宣传资料,开设招生考试网站,公示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程序和办法,受理网上咨询等。

2、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合二为一。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目的另行组织其它考试。专业测试由各特长生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志愿填报。实行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前,市中招办将公布各分数段人数统计情况。每个学生可填报提前志愿、第一、二、三志愿以及是否服从分配共五个志愿并依次参加录取。如前四个志愿未被录取但填报了服从分配志愿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调至相应的计划未录满的学校。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

4、招生录取。实行网上招生录取。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招生录取,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顺序先示范高中后普通高中,先提前批次录取后普通文化生、择校生录取,同一类别学校模拟录取分数线高的优先。

5、报到注册。市教育局统一审定招生名册后,由招生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就读。坚持招生录取与学籍注册同步,市教育局依据录取名单注册。超计划或未经统一审批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

五、录取办法

录取分提前批次录取、普通文化生录取和择校生录取三类。提前批次、普通文化生录取均为计划内公费录取。择校生录取实行“三限”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一)提前批次录取

特长生、指标生、宏志生、外语实验班学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测试或资格审查合格并填报提前录取志愿,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学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1、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各招生学校要制定详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报市中招办审批后方可执行。招生学校须向社会公示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可自主报名参加一至两所学校的专业测试。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须将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特长生实施分类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先确定各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入围分数线,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前录取;普通高中先确定各类专业成绩入围分数线,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特长生录取设定最低文化成绩入围控制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一般普通高中高中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特长生未录满的不补录。

2、指标生。将市直四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0%作为指标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市区各初中。指标生人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数÷市区考生总数×该校毕业生总数。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在毕业校就读满一年以上。中考成绩公示后,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学生意愿确定指标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提前预录。指标生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总分低于志愿学校普通文化生录取分数线95%的不予录取。指标生计划未录满的不补录。

3、“宏志生”。岳阳市第五中学在学校招生计划内招收宏志生。宏志生是指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户口在市区范围内、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未接受其他资助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宏志班就读。符合宏志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到岳阳市第五中学报名申请,经学生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审核,岳阳市第五中学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岳阳市第五中学将名单报市中招办。录取时根据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提前录取。

4、外语实验班学生。岳阳市外国语学校定向招录部分高中三年攻读日语且高考参加日语类语言测试的学生,被招录为外语实验班学生不得中途改学其它语言。学生填报市外国语学校日语实验班招生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提前录取。

(二)普通文化生录取

普通文化生录取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十科总分为主要依据,按学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根据实验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再相同时,按语数外三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择校生录取

择校生录取与普通文化生录取同步进行,录取方式与普通文化生一致。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招生宣传。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发放《2013年市区高中招生政策宣传手册》,初中毕业生家长人手一册。各高中学校不得另行印发其他招生宣传材料,不得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2、加强志愿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纸质)经家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网上填报。填报职高志愿并被职高录取的学生,普高不得招收录取。凡按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招录。

3、规范招生程序。市直高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计划和规定程序操作,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提前预录。不准借学科竞赛或其他名义提前录取新生。各初中学校要准确及时报送生源、志愿、考试、考查等方面的资料,不能拖延,不得瞒报、漏报、误报生源基本信息。

4、遵守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群众来访,主动为学生家长答疑解难。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智对待择校问题,自觉抵制择校行为,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请吃请玩和红包礼金。严禁中介招生和买卖生源行为。

5、强化检查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室:8805579,中招办:8805676),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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