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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中考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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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二、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株教发[2014]14号)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各学校从初一入学开始,就要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电子档案,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五个维度进行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实行“日常评价”和“学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评价”结合学校常规管理进行,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学期评价”实行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及学生本学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等方面一并进行综合评价。将学生6个“学期评价”结果分别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学生的“毕业评价”结果。在教师过程中,要坚持学生发展的原则,应随年级的升高逐渐加大权重。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等第,学校在评价过程中注意把握A等的比例。

(二)评价具体流程

1.学生自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评定标准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的实证材料,提交成长自传,形成自己的档案,同时完成自评过程。

2.学生互评

在学生自评完成之后,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互评。首先,被评学生携带实证材料上讲台,在三分钟时间内将自我介绍(成长自传)及相关证据材料呈现给评委,对有疑问的材料评委们可要求被评学生作简要说明。

3.教师评价

学校应向家长公布每个班级教师评价的时间,欢迎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班级5人评价小组根据学生关键性表现档案,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和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经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进行等级评价。

4..等级确定

每个维度的自评得分占10%,生评得分占40%,师评得分占50%,三项合计为该维度最终分值,最终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关于运动与健康状况的评价

学生平时成绩占整个维度的10%,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占整个维度的90%,体育成绩的A、B、C三个等级分别与综合素质评价的A、B、C三个等第对应。根据《2013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株教发[2013]12号)由体卫艺科负责汇总确定等第。

6.关于学科考查

学科考查包括理化生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操作考查、信息技术上机考查等),音美考查。各项学科考查成绩均按A、B、C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理科实验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项目中实践能力评定的依据之一,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项目中审美与表现能力评定的依据之一。考查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科考查命题、组考及成绩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管理。

(三)评价结果的应用

1.毕业认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为“C”等者,不能毕业,需在一年以后经学生所在社区证明其确有进步且达到B等以上标准,再发给毕业证。初三毕业体育成绩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录取的必要条件。凡考试成绩没有达到B等(合格)的学生一律不能毕业、升学,但可申请一次补考(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补考成绩达到B等方可毕业、升学。

2.普通高中招生。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不得少于1个“A”,并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不能为“C”。

3.考生学业成绩等第及其它条件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的学生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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