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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宜昌中考考试办法的通知

编辑:sx_wangxd

2014-01-09

中考即将来临,请看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2宜昌中考考试办法的通知”。

2012宜昌中考考试办法的通知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几年来,我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引起了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关注。

  根据当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为了适应省教育厅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建设和普通高考考试办法,市教育局经过充分调研,按照“基本稳定,平稳过渡”的思路,决定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从2012年开始执行。
  一、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取消等级呈现方式。
  1、录取计分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20分;总分510分。
  2、其他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各100分,总计400分。由于2012年毕业年级的地理、生物两学科在2011年已完成了会考,2012年该两科仍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体育与健康采用智能型电子仪器设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不变。
  三、所有笔试科目考试形式统一为闭卷。
  四、全市统一集中进行网上阅卷。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以录取计分科目总分成绩(总分510分)为依据,按一定比例投档,学校在录取时参考学生的其他考试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从2013年开始,学生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学业考试成绩须至少三科达到及格(60分)成绩(只有一所普通高中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达到合格(C等),才能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
  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调整意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社会稳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宜教发[2011]10号

宜昌教育局关于调整2012宜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几年来,我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引起了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关注。
根据当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为了适应省教育厅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建设和普通高考考试办法,市教育局经过充分调研,按照“基本稳定,平稳过渡”的思路,决定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从2012年开始执行。
一、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取消等级呈现方式。
1、录取计分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20分;总分510分。
2、其他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各100分,总计400分。由于2012年毕业年级的地理、生物两学科在2011年已完成了会考,2012年该两科仍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体育与健康采用智能型电子仪器设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不变。
三、所有笔试科目考试形式统一为闭卷。
四、全市统一集中进行网上阅卷。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以录取计分科目总分成绩(总分510分)为依据,按一定比例投档,学校在录取时参考学生的其他考试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从2013年开始,学生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学业考试成绩须至少三科达到及格(60分)成绩(只有一所普通高中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达到合格(C等),才能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
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调整意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社会稳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调整   初中毕业     考试办法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宜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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