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考资讯:今年中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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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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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6月下旬已经顺利结束。按计划,7月下旬将进行录取工作。为方便考生和家长了解今年中招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工作安排,7月5日,记者采访了新任驻马店市教育局局长李华。从招生计划、录取工作的安排、分配生和择校生的录取规定、普通中专的招生政策等方面,李华对2009年我市中招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5.5万人

记者: 李局长,请问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多少?

李华: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教育厅今年下达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5.5万人。市教育局已将招生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县区。

记者: 今年初中毕业生报考的中等学校有哪些?

李华: 今年初中毕业生报考的中等学校有三类: 一是普通高级中学,二是中等职业学校,三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组织考试,按志愿分批分类录取。普通中专学校单独组织报名,参加中招统一考试,单独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记者: 今年驻马店市普通高中招生的范围、对象有哪些规定?

李华: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招生的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各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区招生。驻马店高中分校、市二高、市三高、市区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各普通高中分校、城区高中、农村高中、民办高中在所属县区招生。

7月9日考生可查询中招成绩

记者: 李局长,请问今年中招评卷工作如何进行,考生什么时候能查询中招考试成绩?

李华: 今年中招评卷工作仍采用市中招办集中加密后分散到各县区评阅的办法。各县区分别选聘有经验的高、初中优秀教师任评卷员,在封闭的场所进行集中评阅。同时,市中招办向各县区派有评卷巡视员进行全程监督。为确保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成绩,我市采取了语文一份作文三人独立评阅、英语一份短文二人独立评阅,取平均分的办法。目前评卷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7月9日,考生可到其毕业学校查询中招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写出核查申请,县区中招办集中核查。

记者: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怎么进行?

李华: 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定于7月中下旬进行,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集中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是: 先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对考生进行差额投档(1比1.1),再按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先省、市级示范类普通高中,后其他普通高中;先录正取生,再录分配生,最后录择校生”的原则逐批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纪律严格

记者: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要求?

李华: 和往年一样,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今年具体为: 一是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今年新的招生政策,让学生、家长及时了解今年招生内容的新变化,选择满意的学校。二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教电〔2005〕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等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做到“六不准”、“八公开”。“六不准”为: 不准单独提前组织中招考试,不准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准虚假招生宣传,不准“一校两制”,不准超比例录取择校生,不准违规收费。“八公开”是要将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三是坚决执行学业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的规定,不得单独组织中招考试并提前进行招生。拟组织单独考试的地方和学校要立即停止;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要退还所收的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四是高中分校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按照“四独立”的要求,单独核定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单独发放录取通知书、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育教学,严禁“一校两制”,严禁混合编班。五是各县区、各高中学校不得将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条件。六是对享受加分待遇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公示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接受社会监督。

普通高中录取时受照顾的考生有八类

记者: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有什么照顾条件?

李华: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09〕301号)精神,普通高中录取时受照顾的考生有8类,比去年多了一类: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规定,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类、一类、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给予降5分照顾。

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县区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均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三限”

记者: 今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哪些要求?

李华: 一是按省教育厅要求,择校生要纳入统招计划进行公示。二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择校生的人数要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30%以内,择校费的高限标准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豫政法〔2005〕49号)执行,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2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0.7万元。

普通高中招生仍实行分配生制度

记者: 分配生招录有哪些规定?

李华: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仍实行分配生制度。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招生计划的45%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重点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分配办法: 原则上县区中招办参照近两年各初中学校升入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人数和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以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为基数,将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指标分配到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市县中招办根据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在正取生分数线降20~4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够指标数为止。若降分后的学生数不足分配生的实际分配数,其分配生剩余指标将分配到其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县区中招办结合实际确定。

有关要求: (1)享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初一至初三均在本校学习(往届生和非正常流动生不具备分配生资格)。(2)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必须在B等以上。(3)县区内有多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参与分配时,以每所示范性高中正取生录取分数线降20~40分作为分配生录取分数线。(4)录取过程,一律按考生志愿录取,学生志愿一旦上报,不再调剂。(5)各县区要强化管理,严格审查程序,并将分配生招生办法、各学校分配名额和分配生名单等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我市今年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5万人

记者: 李局长,今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怎样?

李华: 参加全省中招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根据成绩可报考“3+2”和五年制专科学校,也可报考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没参加统考的初中毕业生,凭初中毕业证可注册入学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或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结)业证书,接受一年或一年半的学历教育,可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教育厅今年下达我市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是5万人,市教育局已将这些招生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2007年以来,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得到了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从今年开始,国家将拿出更多的资金资助中职学生。自从中职贫困生资助政策实行以来,我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到省教育厅的肯定与表扬。

记者: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李华: 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半工半读的有关规定,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企业实践实习,既提高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又能给学生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记者: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李华: 近几年来,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都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设立了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安置办事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供不应求,学生就业已从过去的“扎堆”就业变成现在的“精品”就业。

全省普通中专录取分两次进行

记者: 今年普通中专的录取原则有哪些?

李华: 普通中专的招生对象分为两类: 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

2009年驻马店普通中专招生总计划为17356人,比2008年增加193人。其中五年制专科计划招生605人,“3+2”分段制高职专科计划招生1719人。小中专计划招生12738人,大中专计划招生2294人。

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全省录取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在7月底,本次优先录取只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录取结果由县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第二次拟定于10月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办理录取手续随本次进行),具体时间由省招办确定。第一志愿报普通高中落选而又兼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将在本次录取中办理录取手续。

五年制专科、“3+2”分段制高职专科由省招办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并且2009年参加全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而又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被录取到五年制和“3+2”专科班学习。未参加统考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可凭初(高)中毕业证免试录取到中专班学习。

记者: 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能否参加对口升学?

李华: 按照政策,上三年制普通中专,毕业后可参加对口升学,可报考相近专业的本、专科普通高校;五年制专科、“3+2”专科普通高校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毕业后还可报考“专科升本科”,进入普通本科高校学习,获得普通高校本科文凭。

普通中专毕业生就业前景乐观

记者: 国家有哪些支持普通中专的政策?

李华: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校一、二年级的农村户籍、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经济困难家庭(低保户)学生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年允许学生半工半读、工学结合,学生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的同时,还可以获取一定报酬。

记者: 普通中专的特点与优势有哪些?

李华: 普通中专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中专学校建校历史较长、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专业设置合理、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且有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学校,是整个中等职业教育的主力,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数千万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广大城乡青年经过到普通中专学习,可以开拓视野,增长专业知识和技能,毕业后不但可以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属干部身份,而且可以进入各类企业就业,还可以自己经商办企业,可以在种植、养殖、建筑、园林花卉、机械修理等多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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