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乡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计分政策

编辑:sx_chenj

2014-02-25

2011新乡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计分政策

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初中毕业生,凭市、县(区)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体育满分的70%计算;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30%计算。免试生提前一周办理申请免试手续。

因病(伤)和女学生月经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考试当天测试前,由考生学校带队老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证明,向本考场总务长申请办理缓试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试。缓试学生统一进行考试,最迟在考点考试最后一天完成。

学生在考试体育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果该生申请缓试,2011新乡中考必须经考场总考务长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缓试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考试。如该生因伤(病)不能再参加体育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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