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三门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jixia

2016-06-15

2016年三门峡市高中招生计划14740人,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下文为2016年三门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

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和录取查询等工作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高中招生计划14740人,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全省提前批共三个批次,每一批次各设置一个志愿。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

第三批次: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2.全市提前批设置一个志愿;

3.县(市、区)提前批设置一个志愿;

4.统招批设置1-2个志愿,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自定;

征集批次:陕州区一高面向市区征集录取200人,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招生实际自定是否征集。

民办高中(三门峡黄冈实验学校、三门峡万极外国语高中和灵宝市华苑高中)面向全市实行注册制招生,不再设置批次志愿。

(二)填报时间

第一次:2016年6月17日00:00-2016年6月19日24:00填报全省提前批、全市提前批、县(市、区)提前批和统招批志愿。

第二次:2016年8月1日00:00-2016年8月2日24:00填报征集批次志愿。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填报志愿。

四、资格认定

(一)填报“宏志生”的考生,应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B等以上(含B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需参加市、县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市教育局根据市、县招办组织的统考成绩,据各类别生源情况按全市招生计划的1:1.5—1:3确定各类别专业合格分数线,只有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面向全市提前批次和面向县(市、区)提前批次的艺术、体育类志愿。

(三)具有分配生招生资格的学校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计划不低于高中统招计划的50%,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辖区内各初中学校。高中分配生的招生条件为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B等以上(含B等),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其间无转学、休学、复学、留级等学籍变更情况。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导入中招管理系统。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考生:依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及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在统招批次的录取中,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最低分数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分差控制在15分以内。

(二)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合格的考生依据其学业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县(市、区)教体局亦可根据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要求及本地实际自定艺术、体育类考生招生办法。全市提前批三门峡市一高、三门峡市实验高中和三门峡市三高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为:考生专业成绩合格,依据其学业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分配生:在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报考每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依据每所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各高中统招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30分进行录取,如降30分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分配生录取只对考生填报的统招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四)国际班:在填报国际班志愿的考生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

(五)民办高中: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实行注册制招生,由所在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录取结果的初审,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民办高中招生计划的执行以及新生录取结果的审核及注册。民办高中不得录取无电子档案考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录取低于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高中学籍。民办高中只能为符合注册要求且在本校就读的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空挂学籍。

(六)高中录取的“宏志生”和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录取的其它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以上(含C等),录取的社会生对其综合素质评定不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范围。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初中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在中招考试七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试之后进行,考试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二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高中严禁跨区域招生的有关要求,即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高中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全市招生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市、区)面向全市招生。各高中不得提前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及各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撤销其示范性高中称号。

三是要确保考生及家长志愿填报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各高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招生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正确填报志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后,由初中学校打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并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后交初中学校存档备案。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任何初中不得限制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和家长统一填报志愿或违背考生和家长意愿强迫其填报志愿。对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要求,各高中录取考生学籍数据由录取结果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中转换生成,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各高中私自接收的非本校录取考生不能取得本校高中学籍。

五是各高中要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六是2016年高中录取的一年级新生,2019年须在高中学籍所在高中参加高考报名。

七是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初中以任何理由接收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复读。

(二)实施“阳光招生”,确保规范公正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阳光招生”的力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学业成绩、录取分数、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收费办法要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各初中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书》,将有关招生要求提前向考生和家长进行告知,《告家长书》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由初中学校统一存档。

三是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介,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引导,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高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自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操作,对于不按要求操作,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并认真予以落实。各县(市、区)2016年高中招生方案请于6月14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准备的2016年三门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内容,希望符合大家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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