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中考报名细则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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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6

3、报市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1)具有哈市八区户口的考生,除具备报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户口与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2)在我市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具备报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居住地(暂住证)与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4、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的条件:

(1)户口在哈市八区的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哈市八区临时户口或暂住证且已在哈市八区初中学校就读并有哈市八区初中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综合素质评价和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5、报考职业高中考生的条件

职业高中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招生办法。继续放开新生入学条件限制,全面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6、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条件

凡是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非卫生类学校的,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注册,由学校到省或市招生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后,即可取得入学资格。

被我市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籍考生,高中毕业时参加高考的办法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高考政策规定执行。

(二)考生资格认定

1、报重点高中统招、择校志愿的考生须出具下列材料:

(1)考生在我市八区就读的学籍(纸介质档案与市电子学籍吻合)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2)考生地理、生物、历史、政治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单(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出具);

(3)具有哈市八区户口考生须出具户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出具本人与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八区居住的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和其复印件)和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原件和其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出具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工作5年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下列三种务工证明之一: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出具工作证明;自主从业的,出具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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