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佳木斯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2-26

四、招生条件:

1.本地户口,符合佳木斯市2012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2.品行优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居于学年前列(学业成绩以第一次中考模拟考试成绩和初三上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为准)。

4.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生物、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优异或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学生需展示综合素质评价成果(学生成长档案袋)。

6.体育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五、招生流程:

1.初中要公示招生简章、公示成绩排名,由符合报名条件学生申报,学校选拔等额人数。

2.初中学校要将初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有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中教科或第一中学学工处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一中学工处。监督电话:8615827(市教育局中教科)、8605037(第一中学学工处)。

3.第一中学组织测试。测试时需携带考试用碳素笔,2B铅笔等文具,并由学校安排教师陪同。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严禁违纪舞弊。

4.第一中学组织测试内容包括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考试。

5、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全市统招一次配额录取分数线以上方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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