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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海南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jixia

2016-07-12

海南省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21日开始,为了保证录取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任务,现将有关2016年海南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今年中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一)提前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0日下午报到,7月21日— 24日录取。

(二)第一批: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师附中、琼州学院附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琼山中学、海口市实验中学、海口市四中、三亚市一中、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市嘉积中学、儋州市一中、八一中学、洋浦中学、澄迈中学、万宁中学。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4日下午报到,7月25日上午9:00开会及网上录取工作培训,7月25日下午— 8月2日录取。

(三)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省一级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海口景山学校(公费生)、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公费生)、海南昌茂花园学校(公费生)、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公费生)、海口中学(公费生)、海口海政学校(公费生)、海口山高实验学校(公费生)、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公费生)、海口大成高级实验中学(公费生)、海南鲁迅中学(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三亚学校(公费生)、海南东坡学校(公费生)、儋州川绵中学(公费生)、文昌孔子中学(公费生)、琼海嘉中海桂学校(公费生)、东方阳光学校(公费生)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2日下午报到,8月3日上午9:00开会及网上录取工作培训,8月3日下午—8月7日录取。

(四)第三批:有五年制招生的高等学校、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7日下午报到,8月8日上午9:00开会及网上录取工作培训,8月8日下午— 11日录取。

(五)8月13日上午全体录取工作人员撤离录取场。

(六)8月16日—19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并将录取名册报市县中招办审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名册报送审批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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