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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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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五、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拟在2017年7月18日至20日进行,利用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进行远程填报志愿和录取。

1.录取批次

录取分四批次进行。

提前批:7月18日,审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辖区学校的均衡招生指标和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指标。审批办法按《2017年河池市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给初中学校方案》和《2017年河池市普通高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指标方案》执行,材料报送时间最迟不能超过7月13日上午12:00,市普通高中录取办公室审核时间为7月14日至17日。

第一批:7月18日,在审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辖区学校的均衡招生指标和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指标后,审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择优录取的考生。

第二批:7月19日。除河池高级中学外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录取新生;

第三批:7月20日。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按计划录取新生。

2.招生录取原则、步骤和依据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招生考试政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先后顺序,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调档供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按照宏观调控,微观调整;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做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经审批录取的新生,原则上不得退录和擅自迁读他校。

(2)招生指标分配。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河池高级中学招生指标分配到本县(市、区)(河池高中继续面向全市每一所初中学校各招收1名优秀毕业生。)以及所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0%招生指标分配给服务区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落实指标分配计划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提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免试保送生和特长生,录取免试保送生和特长生方案由学校拟定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河池高中、河池市第二高中面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各招生50人;各县(市)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县(市)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人数不低于本县(市)普通高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40%(若县只有一所普通高中,则该普通高中应当完成本县普通高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全部任务)。各县(市)招收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指标另行通知。

(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步骤。

①招生公示。河池市教育局在升学考试前通过文件和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向社会公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各招生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在招生区域内向考生实事求是地公开以下内容:学校性质、办学条件(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食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范围和对象、报名条件、联系办法等。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是河池教育的门户网站,欢迎各招生学校在网站上作招生宣传,具体宣传方式请与河池市电化教育站联系。

②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成绩等级。2017年7月上旬,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成绩等级。公布方式:一是行文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二是在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上公布;三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③考生填报志愿。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报考学校志愿通过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采集。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3天后,根据自身的成绩和公布的录取控制成绩等级及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就地(即在毕业学校)自主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办法另行公布)。考生登陆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在“各校招生信息”栏了解招生学校办学情况,准确填报学校志愿。

④招生学校录取。

Ⅰ.投档原则。河池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按照录取批次、录取学校在各县(市、区)的录取指标、考生志愿顺序及学校录取类别的最低控制成绩等级,以1:1-1.1的录取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即考生在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总成绩等级高的优先投档。如果总成绩等级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等级排序,笔试总成绩等级高者排在前面优先出档。以下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地理和生物成绩等级依次类推。在同等条件下,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学生优先投档。

Ⅱ.学校预录。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通过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实行网络远程预录。普通高中要根据指令性计划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生,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录满为止。参加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学校,校长必须签订招生录取责任状,按河池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和数量进行录取。预录中控室设在我局网络中心。

Ⅲ.录取审批。河池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根据招生学校预录情况和考生(含建档立卡贫困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录取审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拟录取本市以外的考生,必须将考生姓名、原毕业学校、中考成绩及相关信息列表造册,报送河池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审批,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擅自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

Ⅳ.报到注册。经河池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办公室批准录取的新生,必须携带我局监制的《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籍证》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否则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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