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6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jixia

2016-07-14

为贯彻落实国家、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和黔南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特制订黔南州2016年中考招生录取方案,详情请看下文。

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根据省教育厅(黔教基发〔2016〕957号),省招委(黔招委〔2016〕1号),州教育局(黔南教基发〔2016〕20号)文件通知规定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升学)招生录取新生工作(以下简称“中考”), 以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实施办法

(一)录取工作原则:遵循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程序规则,严格执行“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录取原则。

1.录取中,严格执行州教育局下达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指标(即:统招、特长生计划),不得突破。

2.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招收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

(二)调档原则

1.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在中考网上填报系统(自愿填报)的原始志愿为依据录取。

2.按照州局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类别(即:统招、特长),及各批次平行志愿的顺序一次性按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

3.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该招生学校统招生投档最低录取分数线下五十分划定。根据术科成绩和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录取规定

1.各招生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的开学时间,新生报到两周以后,核对核实本校实际报到的考生数,并按类别(即:统招、特长)进行统计,于9月15日前到州招考中心网络科办理录取新生手续,适时到州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新生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2.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停止招收择校生,我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继续坚决贯彻执行禁止招收择校生的政策规定,不再招收择校生。

3.外州(地、市)户籍和州内户籍在外地就(借)读的考生。严格按照州教育局黔南教基发(2016)20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执行。

4.职业高中的录取按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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