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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湛江中考招生政策改革

编辑:sx_zhanglz

2017-06-06

为顺应中考改革,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素质教育稳步实施,2017湛江中考招生政策改革出炉:

今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变化一:统一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湛府〔2017〕29号)精神,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湛江开发区和麻章区所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大区域招生,即各区所管辖的每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面向上述5个市辖区招生。

变化二:部分高中阶段学校从今年秋季起停止招生。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湛府〔2017〕29号)“高中阶段学校集聚县城办学”有关精神,从今年起列入撤并范围的高中阶段学校(具体名单请留意湛江市教育局官网网站)不再安排招生计划。

变化三:统一各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划线比例。

今年我市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均按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1:1的比例划线。

变化四:进一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一是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申请选择招生批次及每个批次的招生计划;二是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实际申请自主招生。

变化五:在外地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可参加第一批普通高中补录。

经全市统一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范围申请自主补录在外省市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但考生的中考成绩经折算后需达到本校相应招生区域的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凭生源地地级市中考成绩证明、学籍卡(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补录学校申请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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