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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浮市中考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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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中考即将来临,请看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云浮市中考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3年云浮市中考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3年云浮市初中学业考试与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初中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06〕137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类学校,下同)招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本市中考和招生制度改革;发挥中考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规范招生管理工作,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各项管理制度,探讨形式多样的学科成绩评价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二)探索多样化的考试形式。积极探索笔试、面试、动手操作、综合评价、特长展示等多种考试形式相结合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逐步改变“一次考试、一张试卷、一种模式”的做法。

(三)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真实地评价和反映初中毕业生在校时的学业成绩、品德行为、个性特长和综合实践能力等。

(四)为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顺利发展,今年继续实行在初中毕业生中选拔艺、体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录取到部分省示范高中就读的政策措施。特长生招生计划统一纳入计划内招生,提前批次予以录取。有关招生学校对考生特长要按专业要求和一定程序进行招生测试,此类考生中考总分必须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下浮20分录取。各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经批准后,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下,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纳入提前批次录取。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简章,在特长生选拔录取时要尊重学生本人的意愿,确保推荐办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名单要及时张榜公布并上报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正式录取审批后由招生学校逐一通知到考生。提前被录取到特长班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普通高中录取。

(五)继续实行“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试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和统一在中招平台录取”的工作方案。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具有云浮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以2013年4月20日为准)的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

(2)具有本市学籍且有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属于我市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其随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可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4)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1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取得我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可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5)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均可报读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

2.下列考生限制报考有关学校

往届生、结业生不能报考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

   (二)报名办法和要求。

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各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学校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所有考生统一使用户口簿或第二代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采集,报名时使用身份证识别仪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数据采集,并以户口簿或第二代身份证基本身份信息为准。

(三)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5月15日到5月25日。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任何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春季入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参加志愿填报。

四、学业考试内容、形式和计分办法

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通过学业考试,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各学科课程学习目标上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和毕业的标准,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考试在初中教学任务完成后进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学业考试的学生的规定,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考试。

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等内容。文化科考试科目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一)初三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初三考试科目共八门,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各科单独设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值分别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三科卷面分值分别为100分;历史科卷面分值为100分,以40%计入中考总分;体育考试总分值为100分,以60%计入中考总分。

初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6月20、21、22日三天。

(二)初二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2013年初二学业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两科卷面分值为100分,各按30%计入中考总分。

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时间:6月19日。

回本市报考的云浮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初二时参加了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学业考试,所取得的地理、生物科成绩,凭参加考试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申请转入我市。成绩证明的内容必须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命题机构、科目名称、原始成绩(100分制)、市招生办公章。县(市、区)招生办汇总后报市招生办审批。如果初二时没有参加过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学业考试,必须参加我市今年初二级地理、生物两科的学业考试。

2013年中考总分为820分,中考总分按各单科成绩折算后汇总,汇总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

(三)考查科目。

初中学业考试考查科目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英语口语、科学实验操作(分为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成绩使用“A”、“B”、“C”、“D”四个等级。考查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原则上定在初三第二学期。考查科目成绩在考生电子档案里体现。

(四)体育科考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关于“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以60分计入总分,考试原则上安排在5月底前结束,考试选项、考试方法等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013年云浮市中考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经批准设置为中考体育考试定点考场的,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田径运动会电动计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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