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州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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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六、考点设置

(一)今年初三毕业生学业考试仍以县(区)为单位设标准化考点;初二以镇为单位设标准化考点,每个镇最多只能设一个考点,镇中学人数少的可几个镇合并成一个考点。初二级的地理、生物的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初三毕业生学业考试要求执行。各地应根据本县(区)的实际,周密考虑考点设点。各县(区)必须于6月1日前应对标准化考点作一次全面的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考点要责令抓紧时间完善,确保中考安全顺利进行。

(二)各县(区)必须于5月5日前将考生人数、试题数、答题卡数、英语CD光盘数及考点、考场数等准确数据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见附件一:2016年惠州市中考试题、答题卡及CD光盘订单)。

七、组织管理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要高度重视中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保密、纪检监察、信息产业、城管、交通、卫生、供水、供电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尽职尽责,为中考创设一个优良、和谐、安静的考试环境。

(二)要注意考生交通、食宿、卫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各中学的带队老师要负全责,与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密切配合,保证本校的考生吃好、住好,稳定考生情绪,组织考生顺利参考。

(四)6月19日下午全市各考点召开中考考务会议。

八、领卷安排

(一)领卷时间: 6月18日13时前,地点: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工业二横路13号广东粤赛印务有限公司。

(二)领卷要求:

1.各县(区)必须按《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粤教考〔2002〕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领卷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考院〔2010〕163号)和《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试卷领取须知》(附件一)的要求,切实做好中考试卷的运送和保管工作。

2.试卷押运人员组成: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分管中考的副主任、保密员和公安人员。

3.试卷运载工具必须是专用密封车辆,不得中途临时租用车辆。试卷运送途中不论路途远近,必须直达终点,中途不得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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