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广东中考 > 佛山中考 > 佛山中考资讯

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加分录取政策

编辑:sx_yangyang

2015-05-26

在迎接中考的日子里,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加分录取政策,欲知更多中考资讯,请关注精品学习网吧!

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加分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应届毕业生在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投档录取:

一、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 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 30 分投档录取。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 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现役军人的子女,加 20 分投档录取(须向军人所在师级单位政治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佛山军分区、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加 10 分录取(须向市公安局政治处提出书面申请,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三、户籍从少数民族聚居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10分投档录取(须由区级以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凭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户籍管理部门的户籍登记材料确认)。

精品学习网提供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加分录取政策的介绍到这里就结束了,更多2015中考资讯,精品学习网将第一时间为您公布。

相关推荐:

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取消择校生新增448个指标生

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科目考试顺序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