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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2017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及三年制中专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weizc

2017-06-04

为确保2017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结合东莞市实际,制定东营2017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及三年制中专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管理职责

按照山东省统一要求,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招生政策(包括政策宣传、生源发动,考生档案数据库组建、审核,考生志愿填报、考试及投档录取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录取过程中信访、考生咨询及申诉,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工作程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招生实施方案。

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政策规定,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按照东莞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制定的招生办法及程序,做好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和市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情况,东莞市今年招生院校76所,招生计划总数为2194人。

其中,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院校2所,计划招生205人;五年制高职院校33所,计划招生373人;三二连读高职院校27所,计划招生512人;三年制普通中专教育院校14所,计划招生1104人。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信息见附件1-5,考生也可通过“东营教育信息网”或“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查询。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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