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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潮州市中考招生工作的意见

编辑:sx_haody

2014-02-25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考招生秩序,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提出2013潮州市中考招生工作的意见:

一、报名:我市户籍考生可在就学或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试。各县(区)招生办在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把已报名考生的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志愿批次及顺序等)报市招生办。考生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志愿: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报考志愿批次为:

第一批:市金山中学、市高级中学、潮州华侨中学、饶平第二中学;

第二批:潮安松昌中学、湘桥南春中学、枫溪瓷都中学、市绵德中学、市金山中学扩招生、市高级中学扩招生;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国家级、省级和跨市招生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中职、中技);

第四批: 一般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民办学校。

填报志愿时考生除填报市直三所高中学校外,其他只能填报本考区所属的高中学校。

三、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四、招生名额:按市和各县(区)下达的招生任务。

五、录取:

(一)、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从参加今年中招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严格按照批次、志愿、分数择优录取。同一批次的志愿为平行志愿。若有同分的考生,比较其语、数、英三科总分,如若三科总分同分再依次比较单科分数。

(二)、二批以上学校由市统一录取,凭市招生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单组织新生注册。考生一经录取就不得变更再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六、注册报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报名注册时间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为:

(一)、7月15-18日   市金山中学、市高级中学、潮州华侨中学、饶平第二中学;

(二)、7月20-24日   潮安松昌中学、 湘桥南春中学、枫溪瓷都中学、市绵德中学。

(三)、一般普通高中,国家级、省级和跨市招生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中职、中技)。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招生办确定。

(四)、一般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民办学校;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招生办确定。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必须在上面安排时间内,组织报名注册工作,各学校不得私自提前组织报名注册,违者以扰乱招生秩序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七、收费:

(一)、市金山中学、高级中学扩招生的收费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扩招费。

(二)、没有参加我市中考考生,由外市转入我市就读一律按择校生收费标准处理。

八、其它:驻军军官随军子女等需要解决就读的考生、各校特长生的招录另作规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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