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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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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六、阅卷登分

1.中考阅卷、登分工作由县区教育局和市一中具体组织实施,市上组织人员巡视督查。时间为6月20日至25日。

2.市一中要将五县一区报考市一中的考生名单于6月20日前送达五县一区。五县一区接到报考市一中的考生名单后,务于6月26日前将报考市一中考生的生地补考成绩报送市一中。市一中录取结束后,务于6月28日前将未被市一中录取的五县一区考生中考信息报送五县一区教体局,保证未被市一中录取的考生参加本县区中招录取。

七、报送考生信息和录取分数线

县区教体局要按照本县区普通高中计划和有关要求,科学确定每所普通高中特长生、保送生、统招生、均衡生招生指标。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中考总成绩(为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和照顾加分之和)划定每所高中的特长生、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长生资格学校普通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专业成绩分数线由县区教体局确定。

各县区于6月底以前向市中招办上报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控制分数线(见附表三)和所有考生信息(附件四)。市一中于6月26日联系市中招办、秦州区教体局,确定秦州区考生和五县一区考生的各类招生控制录取分数线。

八、录取建档

1. 全市招生录取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区教体局自主负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科学、阳光、公正。

2.凡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考生档案。建档工作由县区教体育局统一组织,档案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志愿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生物、地理成绩。建档要规范,材料要齐全,不能漏建、错建。

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县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录取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中考总成绩和考生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级 (含C等级) 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级 (含B等级) 以上方具备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或无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特长生录取实行专业、中考总成绩(不含体艺特长加分)双上线原则,在专业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后,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保送生录取分数线须控制在统招生分数线下10分以内,达不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取消保送资格。

均衡生在录取完特长生、保送生、统招生之后进行,录取分数线须控制在统招生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在规定的分数线内完不成特长生、保送生、均衡生招生计划,则应将剩余计划用于降分补招统招生。

各县区要做好考生基本信息和档案资料的审查工作,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规定等次的基础上,根据招生政策、考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市一中从 6月26日开始,28日结束,各县区从7月1日开始, 7月15日前结束。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在结束录取工作当天,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各类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录取结果包括:考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中考总成绩(注明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和照顾加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新生类别,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 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中职学校录取时间要与普通高中同步进行。县区教体局组织中职学校根据其兼报的中职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7月20日前统一录取结束,并在10月20日前做好中职生补录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市县属中职学校和全市初中学校要紧密合作,共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市以外中职学校录取,要在市、县属中职学校录取结束后,按照省上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考生自愿进行录取。

5. 具有市内跨县区招生资格的学校,要及时办理县域外招生审批手续。市一中须于6月29日前将录取考生花名册(包括中考号、姓名、身份证号、中考成绩、毕业学校、新生类别等基本信息)上报市中招办备查。民办高中须于7月15日前将招收的市内外县区学生花名册(包括姓名、中考号、身份证号、户口证明、中考总成绩、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上报所在县区教育局审定。

6. 各县区教育局对各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补充录取的考生,须在新学期新生入学报到前一周内完成。9月15日前,完成所有新生的学籍辅号库建立工作,并将普通高中新生学籍辅号库,即《2017年天水市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花名册》(见附件二)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中职学校新生注册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市教育局复核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审定,接市县区教育局通知后,各普通高中方可将新生录入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辅号库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参加高中会考和高考报名的主要依据,是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发放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高中阶段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注册、核查、确认新生,健全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档案。

7. 严格录取管理,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县区教体局录取审批才能取得高中入学资格和高中学籍。各县区教体局要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录取新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并统一印制和发放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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