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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考: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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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四、招生

(一)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招生。

2.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厦门二中、厦门实验中学、英才学校、康桥中学、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以及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4所高中的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

3.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每校另向其所在片区之外招收30名普通生,同安一中、翔安一中另向其所在片区之外招收50名普通生。

4.厦门十中、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另向思明/湖里片区各招收120名普通生,启悟中学、内厝中学另向思明/湖里片区各招收100名普通生。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1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普通高中除了招收普通生外,部分学校还招收定向生、特长生、保送生、实验班学生和台生班学生。

1.定向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4所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公办学校,招收定向生。

其中:(1)厦门一中、双十中学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40%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3)同安一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的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55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

在填报定向生志愿前,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应先填报厦门一中和双十中学的普通生;集美/海沧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外国语学校的普通生;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同安一中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2014年2月24日至26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2.特长生。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项目传统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可以招收体育特长生,其他普通高中经批准可招收艺术特长生。考生在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可由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向招生学校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生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特长生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特长招生学校的,在投档分达到同批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体卫处,区属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特长生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和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全市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结果于5月10日前同时在上述三个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3.保送生。外国语学校、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禾山中学、灌口中学、翔安一中、内厝中学的本校学籍应届毕业生,符合本校保送条件的,可免试保送本校高中。

上述十所普通高中要制定本校保送生招生方案,明确保送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并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区属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方案要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保送生的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和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保送生的拟录取名单经报市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7日前同时在上述三个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4.实验班招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招收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投档分最多降至本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40分。根据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方案,科技中学提前招收“高中创新实验班”100人,其中本校直升20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办学要求,厦门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提前招收数字化实验班60人。科技中学和厦门实验中学的招生方案要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拟录取名单要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和集美中学普通班,还面向本省其他地市招生。户籍和学籍均在本省其他地市的应届初中生可报考。四校对外招生的报名、考务、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招办另行组织,录取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

5.台生班招生。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全部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分数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校招收计划见《厦门市201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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