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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明中考招生政策改革公布

编辑:sx_chenjp

2016-06-01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三明中考招生政策改革供大家参考!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享受3分照顾者:三明市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二)享受5分照顾者:梅列区、三元区农村户籍及其他县(市)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享受10分照顾者:受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20分照顾者:烈士子女。

(五)军人子女有关照顾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除以上照顾政策外,各县(市、区)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2016年三明中考招生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和家长不妨来了解一下具体详情吧~

相关链接:

三明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抢先看  

三明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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