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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三明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songjm

2017-03-14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6〕228号),现就2017三明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如下:

2017三明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对象

我县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三、考试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考试项目

(一)必考项目:考生从项目Ⅰ中的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选考游泳项目的考生考试集中在县体育中心游泳馆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指定项目:篮球运球

(三)选考项目:考生从以下项目Ⅱ中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实心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自主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五、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定(往届生与应届生按同一标准评定)。

六、成绩呈现

体育考试三个项目分别为100分, 满分300分,三个项目的平均分值为学生最后得分。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85分以上为A等级,70分-84分为B等级,60分-69分为C等级,59分以下为D等级。A、B、C、D等级对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4分。

七、收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3号),每生16元。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及登分组、考试组、场地器材组、后勤保卫组、监察组等组织机构。各中学也必须设立主考、副主考、场地器材、后勤保卫等组织机构。(附件1)

(二)职责范围

1.领导小组:负责本县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宣传、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审核批准免试、缓试考生,考试期间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监察组:监督检查体育考试过程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务组:负责体育考试的考务工作。

(1)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发考生准考证。

(2)编排考试秩序册,组织填写考生成绩登记卡。

(3)安排各项目的考试时间和人数,组织考生到测试点报到。

(4)填写、统计、公布考生成绩,汇总上报有关表册。

4.考试组:

(1)检查体育考试各个项目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是否按照考试要求进行布置。

(2)查验考生准考证,安排考生进入测试点参加考试。

(3)评定考试项目成绩,记录考生成绩,填写有关表格并及时送交考务组。

(4)及时提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5.登分组:在考试结束后负责全县考生成绩录入及核对。

6.场地器材组:负责落实考试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

(1)考前场地的布置,器材的检查与准备。

(2)考后有关器材设备的回收与保管。

7.后勤保卫组:

(1)负责安排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的交通、伙食及有关医疗事故等。

(2)负责维持考试场所的正常秩序,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检查进场人员标志,制止无佩带标志的人员进入考场。对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对不听从劝告且无理取闹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九、考试规则

(一)1000米和800米:受试者至少2人以上一组,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考生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二)立定跳远: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同时落地。受测者试跳三次,以起跳线前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的垂直距离计算成绩,登记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登记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三次犯规的则以评分标准的最低分数计分。

(三)掷实心球: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双手同时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踩线。每人连续掷3次,以最远1次计分。三次犯规的则以评分标准的最低分数计分。

(四)一分钟跳绳: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

(五)一分钟仰卧起坐: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90度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过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六)引体向上: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七)篮球运球: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发出口令,按箭头所示方向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受试者测试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非“0”时进1。

(八)排球垫球:受试者在规定的测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高度,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按次计数。受试者每次垫球应达到的高度为男生为2.24米,女生为2米。每名受试者测试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测试单位为次。

(九)足球运球: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发出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受试者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受试者均到达终点线时停表。每人跑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成绩。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

十、考场设置与考试过程管理要求

1.考场设置

按校设置考点,城南中学考点设在县体育场。考场周围要悬挂横幅,张贴鼓励性的标语,考试场地按规定选择并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2.考试过程管理与要求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的标志,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必须于临考进场前分发。各项目测试区相对隔开,裁判员不得串岗,每次考生成绩当场以口头形式向考生公布并记入《考生成绩登记卡》。《成绩登记卡》专人保管,每个项目考试完毕,有关原始表册立即送交考务组,并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保管。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原始材料。

考试场地、器材需经过检测,并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场地、器材检测表》。考试程序、方法要求统一,考试需严格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记录员要重复裁判人员所报数据,防止语误、笔误、看错、听错。

考试前,对考试工作安排要预先告示;对考务人员和考生要进行进行纪律教育,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舞弊现象;要组织考生学习有关考试项目及考试要求。(《考生须知》(见附件3)

考试顺序为先将考生按十二人为小组轮流轮换参加指定必考项目和自选项目的测试,再进行1000米(男)和800米(女)跑必考项目测试。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体育测试项目。(《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4)

十一、考试表册与成绩记载

表册:

《体育考试秩序册》:由学校考务组根据各考点学生人数进行分组编排,印制成册。考试人员及各校带队教师人手一册。

《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学校、准考证号、姓名、性别等栏目,由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统一填写。其他栏目,考试时由各考试组的裁判员,按考试成绩分别填写,并签名以示负责。

《体育考试成绩花名册》:由考务人员根据考生的成绩,分项填写在考生花名册上,同时上报县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成绩记载:

考生考试项目一经考完,登分人员应根据裁判员判定的成绩,及时填写在该项成绩栏内。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就低不就高转换成分值,填在单项得分栏内。考生成绩判定应由3名以上裁判员签名方有效。考生三个项目测试结束后,由最后一个测试项目登分人员经核查无误后,根据考生三个测试项目的成绩之和除以3,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出考生的总分成绩,填写在《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总分”栏内,并签名。然后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分发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后立即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收回,按报名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后交考务组保管。

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测试表上的成绩,确属差错需要在《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上纠正成绩的,应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原因,并由3名以上裁判员签字,经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纠正成绩。

考试结束后,由县登分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的成绩,通过电脑将考生考试成绩录入《体育考试成绩花名册》,如发现涂改成绩的,应及时交领导小组处理。对漏填漏签,笔误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该项目组长及有关人员,补办手续。录入及核对完毕后,将《体育考试成绩花名册》电子文稿发送回各校,核对无误后,各学校将经考生签名确认成绩录入无误的《体育考试成绩花名册》纸质文稿(一式两份),交一份至中教股存档。《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由县考务组带回中教股存档。

十二、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1.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县教育局核准,可以免考,免考成绩按C级计算。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计。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考场主考和县考试、考务负责人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4.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十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体育升学考试顺利进行

1.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安排好考试时各场地的辅助工作人员,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2.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校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握精神实质,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降低考试标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校要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举报电话为5855815)。

4.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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