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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

编辑:sx_gongy

2017-05-27

重庆市教委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为您分享,考生可参照下文了解具体招生要求及具体考试安排,希望能帮到给位考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令畅通

全区中小学考试、招生工作在区教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由区教委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各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校长要担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17年的招生、考试和送生工作,负责组织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登记、考试考务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各校按照市、区教委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文件规定,研究处理好招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顾全大局,政令畅通。

(二)规范行为,严肃招考纪律

各校按照市、区教委的相关规定,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发生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责令整改,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凡是被通报的学校和校长以及相关人员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校长和领导班子进行诫免谈话,并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涉及“买卖生源、生钱交易”的,要从严从重查处,若毕业年级学生送到区外同一学校超过5人的,视该校为买卖生源论处。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学生,凡超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已被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

(三)政策公开,确保公平

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群众监督”的制度,采取措施,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争取考生、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阳光招生。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主动为家长和考生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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