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北京中考 > 北京中考信息

2017北京中考考试科目新增“科学实践”

编辑:sx_jixia

2016-09-02

北京中考政策无形中发生了变化,2016年中考已经更为过去式,而2017年中考的脚步慢慢的像我们走来,那么小编在这里问一下家长们北京中考的政策都了解吗?下文准备了2017北京中考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

2016北京中考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对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给

予鼓励或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2)台湾省籍考生;(3)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子女照顾加分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

5.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军人子女有哪些优惠待遇?

军人子女的优惠待遇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不加分,但是在录取时有优先录取的权力;

第二种是加10分的情况;

第三种是加20分的情况。

加20分录取

烈士子女以及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

加10分录取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

备注: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准备的2017北京中考考试科目的内容,希望符合大家的实际需要。

相关推荐

北京1+3培养试验试点学校名单(22所) 

北京“1+3培养试验”新学期实施!不中考直升高中呦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