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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公布!6类考生可申请

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编辑:sx_shangjianm

2018-05-09 11:28:33

从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2018年中招工作规定》的通知中获悉,宜春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将按《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宜春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公布!6类考生可申请

录取时对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人民警察子女、军人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按《江西省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4.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5.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6.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精神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进入档案。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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