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马鞍山中考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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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3

(六)计划类别与收费

在2014年市区省示范高中扩招与统招并轨的基础上,2015年再将市区市示范高中、一般公办高中扩招与统招并轨。并轨后的收费按照省里核定的高中统招收费标准执行。

2015年,市区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也不再区分统招和扩招,其收费仍执行市里核定的标准。

2015年,各县公办高中招生计划仍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83:17)分为统招和扩招两类,并按照省里核定的相应标准收费。

为推进普职融通、适应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应用型本科对口升学形势要求,2015年,我市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市工业学校、皖江职业教育中心等)将招收“对口”升学班和“3+4”本科直升班,在普通高中批次之后增加一个批次进行录取。凡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线下20分以内的应历届考生,均可填报该批次志愿。被录取的学生将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免收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本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便于理解和操作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进行了调整和完善。2015年的录取批次、志愿设置情况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视觉艺术班,市外国语学校空乘班、英语课程选修班,丹阳中学市区招收体育与艺术特色班等特色班类计划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松源培正学校市内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

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填报特长生、特色班的考生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志愿填报。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除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面向三县的计划)、视觉艺术班,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自主招生、松源培正学校(面向三县的计划)外,其他缺额计划将并入相应的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省示范高中平行志愿,并分初中学校在分配到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含提前批次特长生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省示范高中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

4.第三批次。市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市工业学校、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对口”升学班、“3+4”本科直升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二)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马鞍山市201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马教〔2011〕65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2015年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53%+(2010年该初中升入该省示范高中学生数÷2010年该省示范高中计划数)×45%〕

另外2%是安排给民办初中的促进指标,将依据2015年各民办初中毕业生占整个民办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2015年市二中国际班的招生计划,将参照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博望区学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数参考2013年博望区学校中考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情况确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计划数。市二中招生总计划936人,扣除体育和艺术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红星中学招生总计划936人,扣除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安工大附中招生总计划728人,扣除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市二十二中招生总计划728人,扣除面向市区招生的宏志生和体育科技艺术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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