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马鞍山中考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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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马鞍山市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14〕117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2017年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60%+(2011-2013年该初中升入该省示范高中学生数的平均数)÷(2011-2013年该省示范高中计划数的平均数)×35%〕

另外5%指标是根据学校绿色评价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5%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5%×[(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1+(该校绿色评价得分-全市初中绿色评价平均分)/100)]

市二中国际班的招生计划,仍参照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博望区学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数参考2013年博望区学校中考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情况确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计划数。市二中招生计划936人,扣除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红星中学招生计划900人,扣除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安工大附中招生计划700人,扣除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市二十二中招生计划700人,扣除面向市区招生的宏志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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