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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亳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songjm

2017-02-21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号),现就做好2017年亳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应届生以校为单位,按照学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报名;历届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由原毕业学校审核学籍号并单独编号。

(二)体育考试准考证编号同理化考试以及文化课考试号码一致(三号合一),体育考试准考证照片应与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上照片同一底版(从中考报名库中提取)。

(三)报名时学生应填报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时间

4月20日至30日。请各县区在规定时间内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考试和补测工作。

四、考试内容和分值

我市体育考试为3个项目,分为必考1项和选考2项。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篮球运球、一分钟跳绳、足球运球、坐位前体屈、掷实心球。考生从6项选考项目中任选2项。

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为55分,其中必考项目为25分,选考项目2项每项均为15分。各单项成绩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五、考试成绩的评定与使用

体育考试项目的评分,按照《亳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表》(附件一)执行。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同时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六、免考与缓考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功能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申请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亳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原因,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55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详细病例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县区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测。不能参加补测的考生,其成绩认定参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认定办法,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

七、加强管理

(一)加强体育考试设施设备和场地建设。要提高体育考试测试设备现代化水平,实现考生成绩自动测试,减少人工操作环节,保证公平公正。要选用符合要求的考场,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

(二)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各学校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县区教育局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统一调度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要求,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育考试的监察、纪检工作,对考试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凡举必查,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免考学生的审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体育考试进行巡视,加强监督指导。

(四)2017年市直学校及市经济开发区所属有关学校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谯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六)各地各校应对学生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探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改进体育与健康教育的办法和途径(具体统计分析指标见附件3)。

(七)各县区对考生成绩采用《2017年中考中招管理系统》成绩库格式录入,其中Fcj08、Fcj081、Fcj082为体育成绩输入栏,然后从系统中导出DBF文件,刻盘签字一式四份密封加盖公章,连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于5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八、安全工作

(一)各县区、各校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

(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体检合格的方能参加体育考试,对经体检证明确实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同时与每一个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县区、各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杜绝因监管缺失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考试安全。

各县区要将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于4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体育考试结束后,及时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5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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