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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安徽阜阳中考招生加分政策的通知

编辑:sx_bilj

2014-05-28

关于2014安徽阜阳中考招生加分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中招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有侨办、台办证明)、烈士子女(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和证明)增加10分。

二、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增加5分(须有侨办证明,不包括侨属、台属、台眷)。

三、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须有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户口本、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五、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阜阳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基函〔2013〕35号)要求执行。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享受累计加分条件。

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将有关证件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毕业学校初审后,由学校在校内公示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查。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查无误,并在县级教育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制成加分人员纸质(县市区教育局签字盖章)和电子光盘,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原件报我局基教科审核,过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我局将在教育网公示。对考生上报的各种加分证件,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有专人负责,必须从严审查,如有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生所在学校,对相关直接责任人按中考作弊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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