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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岳西2013中考高中招生政策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4-02-24

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岳西2013中考高中招生政策方案制定如下:

各普高,职高,各中心学校:

岳西2013中考高中招生政策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3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目标:高中阶段总体招生4500人以上;其中普通高中控制在2560人以内,中职招生超过1940人。中职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量的43%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达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6%以上,努力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

2013年中考和中招工作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县教育局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二、考试办法

(一)报名

2013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招生办具体实施。应届毕业生己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本人意愿,到县招生办或原毕业学校报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并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录取;也可按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地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县学生,自愿回我县报考升学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依据就读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参与录取。根据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对报考普高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工作已于4月25日前完成。

为掌握全县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一律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全市报名工作已在5月5日前结束,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试卷用量、听力磁带数量、考点安排)按考务细则的要求,于5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我县报名工作已于4月26日前结束,并按市局规定及时上报。

(二)考试

1、命题原则

2013年中考命题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3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2、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生物和地理学科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内容、分值、命题方式、考试办法和成绩呈现方式依据市教育局要求确定。具体要求待市文件通知。

全面推进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根据我县学校实际,报经市教育局同意,暂不加试省教育厅规定的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项目,今年考试总分值为30分,考试项目设必考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立定跳远,选考项目为跳绳、坐位体前屈和掷实心球,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任选二项进行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我县今年仍不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学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具体办法等根据《2013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7号)等有关要求确定。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3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由学生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书,经所在学校审核,和政策照顾加分名单一起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批准。

3、考试时间

2013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 上午8:30—10:30 英语

(三)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标准的做法,坚持以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以及其它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我县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用于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总分。

(四)阅卷及查卷

中考阅卷工作仍由县教育局组织,教研室牵头实施,基教股、招生办及计财股配合进行。中考阅卷工作的总结和试卷分析,由教研室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内向省教科院提交总结、分析报告及材料。查卷工作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组织实施。

三、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和要求

(一)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我县2013年普通公办和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具体计划并分解到学校。各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支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为确保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目标的实现,各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以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外省学校来我省招生的管理,对外省招生的院校资质、报名条件、招生人数、招生宣传、录取程序等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各校不得自主接洽外省招生。

(二)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1、县教育局将认真组织好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职学校的工作机制,努力增加职业教育的招生量,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2、建立健全中职类学校招生的二次报名和补充录取制度。对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各中心学校应积极引导他们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优先录取今年参加中考考生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将中职招生对象延伸到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和返乡农民工。

3、继续坚持中职招生“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在县教育局统筹管理下,鼓励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鼓励中职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办多种形式的“订单班”,支持各中职学校打破区域界限,有组织地与省属中专、经济发达地区的中职或高职学校开展合作,拓宽初中毕业生升学渠道。

4、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招生部门严格按控制线执行,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5、报考县内所有中职职业班考生均要参加中考(“春招”和“直通车”学生免考)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等第各项要达到C等以上;参加“直通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按时各报送一份到基教股、职成股;评价等第不合格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直通车”;“春招”和“直通车”学生数计入原报送学校参考率;参加中考学生不计算为“春招”和“直通车”学生数。

(三)坚持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政策

1、继续坚持将省示范高中部分计划内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纳入中招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2013年分解指标为省示范高中岳西中学按计划内招生数的65%、汤池中学按计划招生数的45%分解到各初中。具体分解办法依据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和参加春招、“直通车”人数分解到各初中。分解指标的最低录取分为市示范普高计划内招生最低录取分。

2、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2013年,各校仍然要根据《岳西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评定,录取时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之一,积极改变以分数为唯一录取依据的做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于5月31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三),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审核时间。

3、允许民办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要有最低录取标准(或分数线),可在今年我县高中最低标准上下浮40分。

4、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予以录取;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

5、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四)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

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县将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具体申报、审批要求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二、三)。

(五)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华正高中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下达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无档学生,要在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规范的学生电子学籍,并自觉接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县教育局将严把民办学校招生条件、招生简章备案等环节,平衡好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及时清除挂靠的学籍。

(六)建立中招公示制度和备案制度

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将在县教育局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各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办法和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强化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

四、普职高招生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各考生学校组织、指导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包办代替。考生填报择校志愿,应考虑本人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外地学校统一组织生源,如违规操作,将严肃查处(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见附件五,志愿卡填报方法见附件六)。

考生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全县普高或职中综合高中班中任意一所填报计划内和计划外志愿,另加服从志愿,多填无效。省、市示范高中不录取历届生。

(二)录取原则和依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为依据。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3C以上;录取为其他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5个方面评价等第应达到5C以上。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省示范高中实行部分计划内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2013年我县将岳西中学计划内招生的65%、汤池中学计划内招生数的45%划为定向生,依据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人数和查实的报名参加“春招”、“直通车”学生数分解到各初中。定向生的最低录取分为市级市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最低录取分。低于该分的,定向名额作废。分配指标在中考结束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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